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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匠、木匠、皮匠、石匠、钟表匠、泥瓦匠,甚至理发师以前也被叫作剃头匠,对这些古老的职业,诸位一定非常熟悉,可是我敢打赌,您绝对没有听说过“赶尸匠”这么一个职业,三百六十行里也找不出这个行业,但它确实存在,在民国早期的湘西地区,即湖南、四川、湖北三省交界的一带,老百姓都知道赶尸匠这么一个行当,从某种程度来讲,它不仅意味着神秘与恐怖,也意味着高收入,当然这种“高收入”只针对种地和做小本生意而言。

若用现代词汇来解释,赶尸匠相当于速递员,速递的不是包裹,而是一具尸体。中国人特别眷恋自己的故土,不管在外面发财还是落魄,叶落必须归根。客死异乡的游子,即使没有回故土安葬的遗愿,孝子贤孙们也必须搬丧原籍,亲朋好友更有资助的义务。但如果拖着一口棺材穿州过省,那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当时的交通工具,象火车、飞机、汽车并不普及,都是达官贵人才用得起的东西,因此,赶尸匠这个行当就应运而生了。在湘西一些县城、乡镇的街边,支一个小摊,没什么摆设,一张白纸上写着“包吆死人过省”,算是广告。“吆”就是吆喝,用当地话来说,赶尸就是“吆死人”。路人一旦有这项业务需求,就会上前双手抱拳道:“师傅,您受累,请您吆一回,酬金我给您一块大洋(就是一枚银元)。”赶尸匠若觉得酬金合适,决定接下这宗生意,就拿出一张黄纸,让客人把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去世年月,需送达目的地这些统统写下来(相当于客户填写订单)。然后按照约定时间,赶尸匠上门取尸,这就上路了。

也许有人觉得奇怪,死人还需要吆喝?对了!这可不是“速递员”扛着一具尸体从甲地赶往乙地。湘西一带上了年纪的老人,小时候大都见过这样的恐怖场景:赶尸匠在前面一路走着,嘴里发出吆喝,死人跟在后面,也在走路……

第一次看见赶尸匠,狗娃还是十六岁的少年。狗娃是他的小名,没人知道他姓什么叫什么,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十六岁的狗娃明显矮一截,人瘦得象竹竿。那时候可不象现在,现在的十六岁少年,长得人高马大,不仅玩起篮球来出神入化,泡妞搞马子更有一手,能让小他一岁的女友去堕胎……

狗娃的爹是农民,家里有四个孩子,狗娃是老三,跟绝大多数的农民一样,一家人过着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如果说有什么改变,那就是从狗娃看见赶尸匠那一天算起。

那天,爹把家里种的粮食拿到镇上去卖,集镇上的热闹让狗娃兴奋不已,回来的路上,他唠唠叨叨说着,没看见他爹脸色阴沉,粮食卖得不好,没有取得预期的业绩,难怪一路上唉声叹气。

他们经过一个叫碾子村的地方,时间大概在下午四点多,再走七、八里地就该到家了。就在他们赶路的时候,听见前面响起一阵“嘡……嘡……嘡……”的锣声。

长在乡下的狗娃听过各种锣声,可这种锣声他是头一次听到,声音略有点闷,在闷里又带着一种异样的清脆,实在难以形容,估计这面锣很小。

狗娃抬头一看,没看见敲锣的人,却看见一番奇怪的景象,刚才还三三两两的村民们顿作鸟兽散,坐在自家门口的村民,夹起小板凳一头钻回家中,离家稍远的更是一路飞奔逃回家中,关起院门,插上门栓,紧闭窗户,在外面玩耍的小孩被大人拦腰一抱就走,不仅如此,村民还把自家养的狗拴起来,不许它乱叫。只过了一分钟,整座村子就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爹,他们这是怎么啦?”狗娃奇怪地问,回头一看,爹的脸色比刚才更难看了。

“糟嘞!碰上了!”狗娃的爹嘀咕了一句。

“碰上什么?”话音刚落,狗娃就看见两个人影朝这边过来,看方向,是从村外的乡关大道上过来的,打算穿过这个村子,两个人都穿着黑衣服,一前一后,前头的就是敲锣者,只是他们走路的样子有点怪怪……

没等狗娃看清楚,被他爹一把拽住,拉着狗娃跑到一堵土墙前,往地上一蹲,脸朝墙,背朝外,不容狗娃挣扎,爹低声警告他:“不许偷看,让他们过去了,咱们再接着赶路!”

狗娃点点头,说话间,锣声越来越近了。

十六岁的少年有很强的好奇心,狗娃偷偷看了他爹一眼,爹闭着眼睛,恨不能把耳朵也捂起来,一副惶恐不安的样子。于是狗娃悄悄把头侧过来,朝身后望去——

两个黑衣人离他们越来越近了,前面的穿着一件青布长衫,腰里系着一根黑色腰带,挂着一只小铃铛,头戴一顶青布帽,手里拿着一面锣,边走边敲,那面锣其实很小,跟一只碗差不多,敲起来“嘡嘡嘡”,跟常见的大锣声音截然不同,听起来阴飕飕的,让人脊背发凉。而且他走路的样子很怪,身体是斜的,一只眼睛看前面的路,一只眼睛看后面的人,好象担心后面的人走丢了。每走一段路,就撒下一张纸片,纸是圆形的,中间剪开一个方形的口子,狗娃认得,这是给死人烧的纸钱。

后面那个更奇怪,一件宽大的黑袍子把人套在里面,没有衣袖,头上戴一顶黑色高帽子,足有一尺高,帽檐上粘着一张黄纸,黄纸垂下来正好把脸遮住。他走路的样子更怪,裹在黑袍里的身躯既臃肿又僵硬,怎么看都让人不舒服。

狗娃觉得奇怪,那人脸上盖着黄纸,视线被遮挡了,如何看清路?狗娃窥视了半天,终于看明白,那人是靠前面撒下的纸钱来认路的。

毕竟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狗娃索性扭过身来看个究竟,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后面那个裹着大黑袍的,似乎觉察到旁边有人在看自己,竟一个转身,朝狗娃父子蹲的土墙过来了!

目瞪口呆的狗娃望着他朝自己越来越近,宽大的黑袍里好象裹的不仅是身体,还有一股阴风,风把他脸上盖的黄纸吹了起来,露出半张黑乎乎的脸……

好在这时候,前面穿青布长衫的发现了后面的走偏了路,赶紧掏出腰里挂的小铃铛叮铃叮铃一摇,后面这个象是小鸡听到了母鸡的召唤,掉头就走了。狗娃一直目送他们消失在村的东面,脑袋才被他爹狠狠按了下去,“死小子,爹不是叫你别偷看?!”

回去的路上,狗娃缠着他爹,要他说清楚那两人究竟是谁。爹告诉他,前面的是赶尸匠,至于后面那个,是死人。

“死人怎么会走路?”狗娃已经十六岁了,有他的辨别能力。

“赶尸匠就有这种本事,能把死人赶着走路。”

狗娃的爹开始如数家珍,把自己道听途说的奇闻逐一道来,赶尸匠必须学会多门功夫,比如“站立功”,也就是让躺着的死尸站立起来。第二件是“行走功”,也就是让死尸停走自如。第三件是“转弯功”,就是让死尸走路能够转弯。还有“下坡功”、“上坡功”、“过桥功”、“哑狗功”,可使沿途的狗见到死尸不吠叫。因为死尸怕狗叫,狗一叫,死尸会惊倒,特别怕狗扑上来咬,死尸没有反抗能力,狗的尖牙会把尸体咬得七零八落。最后一种功叫“还魂功”,功夫越到家,死尸的魂就还得越多,赶起尸来就特别轻松自如。据说这种“还魂功”实际上是用一种湘西一带特产的草药撒在尸体上。

赶尸匠敲的锣可不是一般的锣,叫阴锣,嘡嘡嘡一敲,提醒行人赶快回避,死尸要来了,养狗的人家把狗拴牢,大人把小孩抱走。贴在死尸脸上的黄纸,纸上用朱笔写着别人难以看懂的字,其实是一道符,用来压住死尸,防止他中途变成厉鬼。如果遭遇意外状况,可以将符挂在树上或贴在门上,紧急情况下,也可烧成灰用水吞服。

赶尸匠一路撒下纸钱,也叫“买路钱”,因为每个地方都有阴鬼盘踞,经过人家的地盘,总得意思意思表示一下,以免鬼魂来找麻烦,将死尸掠走。

还有,赶尸匠腰里挂的小铃铛叫摄魂铃,它的作用狗娃已经见识了,一旦死尸偏离路线,赶尸匠就会摇铃,召唤死尸回来。

赶尸匠跑一趟行程,收入至少在一块大洋,相当于农村一户四口之家的月开销。另外,赶尸匠不会轻易收徒弟……

狗娃的爹一路走一路说,丝毫没有注意到,平时爱吵嚷的儿子变得鸦雀无声,眼睛里闪着神奇的光芒。

“爹……”狗娃用颤抖的声音说,“我也要做赶尸匠。”

经不起儿子的纠缠,狗娃的爹几经周折,委托中间人,在县城找到一名叫祁老锅的赶尸匠,祁老锅的徒弟最近得肺痨(肺结核)死了,总不能没有徒弟,不过收徒弟有三个条件,第一要胆子大,第二要年满十六岁,第三条十分特殊,要求相貌丑陋一点。中间人告诉他,这三条那孩子都符合,祁老锅才答应见一面。

说是见面,其实是面试。祁老锅第一眼就觉得狗娃太瘦了,应该结实一点,狗娃的爹吹牛说,这孩子看上去瘦,可有一把子力气,能举起两百斤重的石墩子。狗娃一听,差一点儿坐在地上,两百斤的石墩子足以压死他两个狗娃呢!

祁老锅似乎信了,就叫狗娃立正,抬头看着天上的太阳,然后原地转圈,转呵转,把狗娃转得晕头转向,忽然叫狗娃停下,要他马上指出东南西北,倘若不能辨别,就不要他。因为夜里赶尸需要辨方向,免得走冤枉路。狗娃的方向感很好,张口就说,而且丝毫未差。

接下来就是胆量的考验了。南边有一座乱葬岗,穷人买不起棺材,就把亲人埋在那儿,坟头越聚越多,堆了四、五十个。祁老锅掏出一打黄纸,要狗娃深更半夜跑到乱葬岗上去,每个坟头上放一张。

狗娃的爹心里暗暗骂这个赶尸匠阴损,叫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半夜跑到那种地方去,万一吓出病来怎么办?祁老锅看破了他的心思,就说:“赶尸匠每日身处阴阳两界,搬尸运魂,这点小事都搞不定,是不配做赶尸匠的,想后悔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爹,我不怕,晚上我一个人去。”狗娃拍着胸脯说。

第二天清晨,祁老锅去乱葬岗“检查作业”,惊讶地发现,每个坟头上都有一张黄纸,怕风吹走,还用一块小石头压住。远远望去,杂乱无章的坟头有了统一的标志,感觉变得整齐起来。祁老锅十分满意,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这孩子,天生就是这块料啊!”

1948年,湘西一带被解放军攻占,军队向四川挺进,留下的工作组在农村里推行土地改革,把地主的私人土地分给没有土地的农民。由于大军刚到,局势不稳,常有散兵游匪出没,朝工作组射冷枪,因此下基层的干部都佩有手枪,用来防身。

这一天,两名工作组干部从县城出发,去大桥乡石头村落实土改工作,其中,年长的叫老张,年轻的叫小罗。傍晚时分,他们路过一间乡间客栈,决定留宿一夜。这类小客栈俗称“鸡毛店”,木结构的房子,楼下楼下约有六、七间客房,有灶房(厨房)和厕所,称不上舒适,倒也温暖。老张和小罗用过晚饭,让店伙计端来两盆热水,在房间里脱衣擦洗。擦完后,小张打开窗户,把一盆脏水泼了出去。

眼看时辰已晚,估计不会再有客人来投宿,店主叫伙计把一扇扇门板插上去,“老板!”伙计叫起来,“你看——”

店主定睛一看,远处有人来了,带头的提着一盏灯笼,火光忽暗忽明,闪烁地照着前后两个身影,由远而近的阴锣声分明告诉他们,吆死人的来了!

店主顿时又惊又喜,惊的来了死尸,喜的是一宗好生意上门了。通常赶尸匠住宿,都付出比平常客人多一倍的房钱。眼看赶尸匠到了店门口,万万没有想到,“哗啦!”一声,第二盆脏水凌空泼下来,把裹着黑袍的死尸从头淋到脚,变成一只落汤鸡。

店主和赶尸匠都怔住了,抬头看了看,也不知道是从哪扇窗户里泼下来的。

赶尸匠正是祁老锅,他朝店主摆摆手,意思是算了,别追究了。倒不是他有绅士风度,而是他的身份特殊,领着死尸,莫要惊动客人。

当时农村没有通电,晚上就用蜡烛或者煤油灯照明,干部小罗上完厕所回房间的时候,就听见狭窄的木楼梯发出一阵咯吱吱的响声,晃动的烛光把一团巨大的阴影投射在墙上,走上来三个人,伙计走在前头,端着一支蜡烛,身后跟着一个穿深色长衫的人,提着一盏灯笼,后面还跟着一个“人”,披着一件宽大的黑斗篷,体态臃肿,动作僵硬,头戴一顶高帽,一张黄纸挂在脸上,看不清他的容貌。伙计把他们引进了另一间客房,提灯笼的人朝过道里张望了一番,才掩上了门。

小罗明显感觉有一股阴森森的寒气在狭窄的过道里蔓延。

他把情况报告了老张,“……尤其是最后那个,这家伙身材魁梧,足抵得上两个人,脸上贴着一张黄纸,如同戏里扮的僵尸!”小罗绘声绘色描述着,声音微颤。

“会不会是敌人?”老张顿时警惕起来,摸了摸腰间佩的手枪。

过了片刻,过道里又传来脚步声,伙计端来一盆热水,还有热饭热菜,轻叩房门,门开了,穿深色长衫的接过东西,就把门关上了,没让伙计进屋。透过烛光,老张窥见了那张脸,约有五十来岁,满脸络腮胡子。

小罗和老张把伙计唤进屋,亮出身份,他们是县政府派驻的干部,伙计当然重视起来。

“那两个是什么人?”老张问。

伙计如实告之,这是湘西一带特有的赶尸匠。

“死人怎么会走路?也太离谱了!”小罗道。

伙计说,这是古来已有的,乡间客栈常有赶尸匠前来投宿,通常是晚上来,天蒙蒙亮就走,不让其他住客看见。至于赶尸匠如何让死尸走起路来,他也不知道,想必施了什么法术。

“刚才送去的饭菜,放了几双筷子?”老张多了一个心眼,问伙计。

“两双筷子,两个酒盅。”伙计回答。

“这就更奇怪了,难道死人还会吃东西?真是天大的笑话!”

老张和小罗决定揭开这层谜雾,整个晚上,他们都在监视那间屋子的动静,但不敢冒冒失失闯进去搜查,从人数来讲,他们并不占优势。就这样干熬到凌晨四、五点钟,瞌睡的小罗被老张推醒,轻声说:“出来了!”

果然,赶尸匠和死尸都出来了,无声无息地下了楼,离开客栈,朝着乡关大道上走去,走路的样子跟狗娃看到的差不多,赶尸匠在前,死尸在后。天还没有亮,赶尸匠仍然打着灯笼,跟白天撒纸钱一样,可以为后面的死尸引路。

老张和小罗悄悄尾随,在陌生的荒郊野外,即使带着武器,也不敢贸然上前。

他们是随大军从北方来的,中国地大物博,每一个地方的民俗风情都截然不同,在没有搞清楚的前提下,他们不愿意冒险。不过他们都是不信鬼神的,所以怀有强烈的好奇心,一定要探查个究竟。

“老张你看,赶尸匠赶尸匠,顾名思义,理应是人在后死尸在前,可现在却是人在前,死尸在后,所以还是叫‘领尸匠’更贴切些!”小罗说。

老张没有说话,眼睛一直盯着前面。

远方的天空渐渐亮起来,露出了鱼肚白。赶尸匠和死尸一直在走,没有停歇过,赶尸匠时不时回过头来看一眼,目光敏锐的老张看见了赶尸匠的脸,不由纳闷起来,记得昨天夜里,他看到的分明是一张五十多岁、长络腮胡子的脸,怎么一夜之间变得年轻了?眼前这个赶尸匠没有胡子,一张稚气未脱的脸。再看后面那具死尸,贴着黄纸的黑脸上,隐约露出一撮胡子来……

老张忽然茅塞顿开,拔出手枪冲上去,大喝一声:“站住!”将他们拦截下来。

狗娃还是第一次面对手枪的威胁,吓得直哆嗦,哐啷!阴锣掉在地上。

“把斗篷解下来!”老张命令后面的死尸。

死尸迟疑了一下,无奈地执行了。就听“扑通!”一声,斗篷里面掉出一件沉甸甸的东西来,小罗低头一看,是一个人,身躯被黑色的裹尸布包扎得紧紧,脸色铁青,嘴唇没有血色,双目紧闭,果然是一具尸体。

紧接着,宽大的黑斗篷抖落在地,脸上的黄纸被揭下,露出一张五十多岁、长满络腮胡子的脸,这个人就是祁老锅。

死尸确实有的,但它不会走路,于是被人背着,连人带尸藏在宽大的黑斗篷里,外人当然难以辨清。师徒俩每日一换,今天祁老锅引路,狗娃背死尸,明天替换,狗娃引路,祁老锅背死尸。所以严格地说,赶尸匠其实是背尸匠。

在祁老锅的膝盖上,绑着一块斑竹篾片,类似骨科用的夹板,为的就是不让关节弯曲,所以走路的姿势看上去很僵硬。

赶尸匠这个行业,已无从查证是从哪个朝代流传下来的,千百年来蒙骗了多少人的眼睛,却被两个好奇的外乡人无意之中揭穿了,真是可笑可叹!

如果放到现在,也许老张会对着新闻媒体爆料,开个新闻发布会什么的,但在当时,老张和小罗去执行他们的土改工作,祁老锅和狗娃背上死尸继续赶路,大家各走各的,消失在乡关大道上。

1949年以后,赶尸匠被划入“不务正业”之列,同那些算命、测字占卦、道士巫婆一起予以改造,渐渐消亡了。下面要说的,是祁老锅和狗娃这对师徒的最后一次赶尸之旅。

1948年秋季,即农历九月下旬,师徒俩又接了一单生意,装束一番就上路了。

背尸是繁重的体力活,加上收入多,营养也好,干瘦的狗娃越长越壮,变成熊娃了。一路上,狗娃背着死尸,缩在斗篷里,他已经练就了一身本领,不用看师傅撒的纸钱,只听阴锣声,就能清晰地辨别方向,不管前面有沟壑、斜坡、还是凹坑,皆应付自如,不会让自己摔倒,行走起来虎虎生风,大有死尸成仙的感觉。

“师傅,这一趟干脆让我来背吧,您就舒服一点。”

徒弟敬师,祁老锅也乐得轻松,心想,这个徒弟收对了!

晚上,在一家“鸡毛店”歇息的时候,狗娃把脚浸泡在热水中,随口提到一件事。

“师傅,我发现一桩怪事,死人的重量好象越来越轻了……”

祁老锅扑哧笑了:“傻孩子,说明你背死人的功夫越练越到家了!”

狗娃摇了摇头:“师傅,这几天背下来,我感觉它的份量每天都不同,每天都在减轻,以前从来没有这种感觉!”

祁老锅觉得徒弟不象开玩笑,就把那具死尸背起来,亲自体验了一下,确实比一般的死尸轻了不少。他挺纳闷,于是解开裹尸布,把这具死尸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死者为男性,身高在一米七零左右,看体形,体重应该不会低于六十公斤。做赶尸匠那么多年,祁老锅的背就是一台秤,以他的经验,现在这具死尸顶多四十公斤。

这就怪了,它的体重怎么会无缘无故蒸发呢?

用现代医学的观点来看,人死后,细菌照样在体内繁殖,这就是腐烂的前兆,所以一般来说,死尸只会越来越重,只有一种可能死尸会变轻,就是形成木乃伊。

众所周知,木乃伊只在炎热干燥的气候下经过特殊处理才会形成,眼下气候凉爽,从外表看,死尸保存尚好,除了脸色有些发黑,根本不可能变成什么木乃伊。

黄纸上写着,死者姓陶,名谦成,年龄三十四岁,正值壮年,死亡日期是四天前。

找不出答案,祁老锅也累了,把死尸重新包起来,吹熄了蜡烛,师徒俩歇息了。

这天晚上没有月亮,在农村,尤其是野外,由于没有大城市的人工照明,夜空格外的黑沉沉。

次日,天蒙蒙亮,师徒俩照例早起,收拾一番准备上路,当狗娃把死尸背起来,祁老锅给他身上套黑斗篷的时候,“师傅哎!”狗娃惊叫起来,“它又轻了!”

祁老锅背过来试了试,确实又轻了些,自己背上的“秤”告诉他,至少轻了五公斤。

祁老锅皱了皱眉头,心里已经有了一种不祥之兆,嘴上没有说什么,只吩咐徒弟,今天他来背,又交给徒弟一包符,沿路撒纸钱的时候,把符也一道撒上。

天亮以后,就开始下雨,先是蒙蒙细雨,接着是小到中雨,然后是倾盆大雨。雨水把乡路村道变得泥泞不堪,路越来越难走,师徒俩被迫辍行,进入一间名叫“来来客栈”的鸡毛店避雨。

屋外是下个不停的雨,屋里,师徒俩守着一具死尸,真够难熬的。

祁老锅有一个嗜好,这个嗜好大多数爱财的人都有,就是数钱。那时候可没有钱包,挎在腰里,是一个小小的布兜子,里面装着银元(上面有窃国大总统袁世凯的头像,又称袁大头)和铜板。祁老锅拿起一枚银元,朝它的边缘用力一吹,然后放在耳朵边听,可以听见嗡嗡的声音,证明它的货真价实。

祁老锅吹了听,听了又吹,把所有的银元都听了一遍,然后把银元摊在桌上,一枚一枚叠着玩,忽然他的脸色变了,发现少了一枚!

“狗娃,你动过我的腰包吗?”

狗娃摇头。

“怎么会少了一枚?昨天晚上我还数过呢,八枚银元,十二个铜板,一个不少!”

狗娃还是摇头,一脸的茫然。

“把你的腰包取下来,让我检查!”祁老锅喝道。在钱的问题上,祁老锅丝毫不含糊,别说是徒弟,亲爹他也不认。

狗娃乖乖取下腰包,把里面的铜板一个不剩地倒在桌上,每次赶尸的酬劳,他都如数交给父母养家,剩余的几个铜板是他少得可怜的零花钱。

祁老锅检查了一遍,没有银元,他不甘心,开始搜徒弟的身,还叫他原地跳,狗娃只好跳了两下,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叮!一声,一枚亮闪闪的银元不知从身上哪个地方蹦了出来,掉在地上,骨碌碌在地上打转。

祁老锅勃然大怒,喝问道:“这是什么?!”

“师傅……我……我……”狗娃结结巴巴地,“我不知道……”

祁老锅抡起巴掌,劈头盖脸朝徒弟打去,“你根贼骨头!我他妈的瞎了眼,收下你个贼徒弟!常言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你连你师傅都敢偷……”

他一边打一边骂,还觉得不解恨,抬脚就踢,可怜的狗娃只能招架,不敢还手。

“师傅,我没偷,真的,我冤枉……”狗娃带着哭腔。

就在师傅打徒弟的时候,那具被黑色裹尸布包扎起来的死尸,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那枚银元就躺在它的脚边。

打够了,骂够了,气也出了,祁老锅也累了,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雨不但没有停,听说前方还发生了泥沙流,路被冲垮了,师徒俩只能滞留在鸡毛店里。到了第二天,又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师傅,您见过我的护身符吗?”

狗娃的手在胸前摸来摸去,表情显得惶恐不安。

狗娃戴着一块刻有观音娘娘的翠玉。儿子做赶尸匠,天天跟死尸打交道,狗娃的娘很担心,去庙里烧香磕头,求来这个开光之物,用细红绳一串,亲手挂在狗娃脖子上。虽然值不了几个钱,毕竟是慈母心。狗娃天天戴着它,睡觉都不曾摘下,现在突然不见了,自然焦急万分。

“什么护身符?我没看见。”祁老锅说。

“就是那块绿色的玉,上面有观音娘娘,是娘给我戴的。”

没办法,祁老锅帮他一块找,床上、桌下、地上,连角落都找遍了,没有它的踪迹。

“师傅,我记得给您看过的……”狗娃嘟哝着,话音刚落,后脑勺挨了师傅狠狠一下。

“兔崽子!你怀疑师傅偷你的护身符?”

“师傅,我没那么说……”

“你以为人人跟你一样?专啃窝边草!”祁老锅越说火气越大,“师傅倒要证明一下自己的清白,睁开你的狗眼好好看着——”

祁老锅把衣服口袋一个个翻出来给徒弟看,果然空无一物,他的腰包掉在地上,发出银元和铜板的撞击声,祁老锅弯腰去捡,一根细红绳从他的脖子里面滑落出来,刻有观音娘娘的绿玉就在他眼皮底下晃过来晃过去,原来护身符就挂在他身上呢!

祁老锅目瞪口呆,狗娃也是瞠目结舌。

“这……这……”祁老锅半天说不出话来。等他明白过来,二话没说又给了徒弟一记耳光,“臭小子,敢栽赃陷害你师傅?我打死你!”

屋子里的打骂声引来了店主,好说歹说,才把祁老锅劝住。

这天夜里,祁老锅气得睡不着,心里盘算着,等这趟活赶完了,就去找狗娃他爹,宣布将狗娃逐出师门,从此一刀两断。

“臭小子,他一定巴不得这样,我把所有的赶尸技巧一样一样传授给了他,他羽翼丰满了,想离开我自立门户,所以存心来惹我!我真是瞎了眼,收了这么个宝贝徒弟……”

祁老锅越想越气,直到过了午夜,稍稍才有了点睡意。

就在祁老锅迷迷糊糊、似睡非睡的时候,他的耳朵清晰地捕捉到了一丝轻微的声音,象是有人从地上爬起来。祁老锅睡的是一张破旧的木板床,狗娃在地上打地铺,祁老锅微微睁开眼睛,果然看见一条黑影从地上爬起来,慢吞吞来到他的床榻前。

“狼崽子!第一次偷我的银元,第二次栽赃,把你的护身符挂在我身上。这是第三次了,且看你想做什么……”

想着,祁老锅干脆闭上眼睛,鼻孔里发出鼾声,好象睡得很熟的样子。

他清楚地感觉到,有一只手在摸他挂在腰间的布袋。

“好小子,又来偷我的银元!”祁老锅恨不得一跃而起当场抓住他,但是克制住了。

黑影正在解他的腰包,手指无意中触到了腰间的皮肤,竟让祁老锅一个哆嗦,明显感到从指间渗出一股寒意,不是一般的寒,寒得阴飕飕。祁老锅这才感觉到,床榻之前笼罩着一团阴煞之气……

狗娃是个忠厚善良的孩子,怎么会偷师傅的钱?

祁老锅又想到那具份量越来越轻的死尸,难道……

祁老锅不敢往下再想了,躺着一动不敢动,任凭那只手解开腰包,掏走了几枚银元。

当这个黑影转身离开床榻的时候,祁老锅睁开眼睛,屋里很黑暗,隐隐约约看见这个黑影的身躯被包在黑色的裹尸布里,来到狗娃躺的地方,把偷来的银元塞进狗娃的衣服,然后回到屋子角落里躺下来,把手缩回裹尸布里去。

屋子里鸦雀无声,祁老锅再也睡不着了,睁着眼睛一直捱到天亮,等到狗娃醒了,把他拽到楼下,把昨晚的情形跟他说了一遍。

“师傅,其实昨天晚上我也没睡,我以为您会故伎重演,偷偷把银元塞到我口袋里,所以我装睡,您看到的我也看到了!”

师徒俩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只听说过活人偷死人的东西,从未听说死人偷活人的东西,这等怪事居然让他们碰上了!

师徒俩回到屋里,仔细看了一遍角落里的那具死尸,裹尸布包扎得好好的,一点没有松开的迹象,死尸的头露在外面,它双目紧闭,脸色发黑,看上去跟别的死尸没什么两样。

别看赶尸匠一身本领,那都是传说的,遭遇这种状况,师徒俩只有大眼瞪小眼,束手无策,干脆找到店主,照实说了,店主听罢,眼珠瞪得老大。

“它不是求财,一个死尸,给它金山银山也派不上用场,它搞的是离间计,想挑拨你们师徒反目!”

狗娃问:“可它干吗要这样做呢?”

店主耸耸肩:“我怎么知道?你只有问它了!”

死尸怎么会开口?别以为赶尸匠是钟馗,有“审尸”的本领。

“既然如此,何不将计就计……”店主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

店主的计划是,当着它的面,师徒俩故意吵翻,然后动起手来,其中一个杀了另一个,把“尸体”与死尸并排放在一起,到了晚上,再看看它会做什么。

祁老锅觉得此计甚妙,就点头了。

店主掏出一把匕首,它有一个不起眼的开关,按下开关,捅人的时候,刀身会缩进刀柄里去,从外表看,刀就象捅进身体一样。店主开的是客栈,三教九流,迎来送往,收藏有这类跑江湖的道具,也在情理之中。

店主又拿来一袋猪血,缝在祁老锅衣服里面,只要外面用力一挤,立刻血流如注,好象真的受了重伤。

一切准备就绪,师徒俩回到房间里,开始了假戏真做。

叮当两声,几枚银元掉在地上。

“贼小子,你又偷师傅的银元?”祁老锅咆哮如雷,抬手就是两巴掌,打得狗娃眼冒金星。

“我没偷!不知道谁把它塞进我衣服的!”狗娃跳得老高。

“兔崽子,还敢跟师傅嘴硬?”

“老东西,我看陷害我的人就是你!你自己心里清楚!”

“嘿嘿,反了你!敢骂师傅?我他妈揍死你……”

师徒俩扭作一团,狗娃偷偷瞄了一眼,那具死尸躺着一动不动,眼睛闭着,对师徒俩的表演无动于衷。

“别偷看了,快点捅刀子!”祁老锅低声提醒徒弟,狗娃掏出那把匕首,照准师傅的心窝子猛捅一刀。“啊!”祁老锅装得很象,嘴里发出惨叫,手捂住伤口,鲜血汩汩涌出来。

狗娃觉得很好玩,心想,“这是我第一次拿刀捅人,估计以后不会再有机会了,还是多捅两下吧……”他意犹未尽,对着师傅的肚子又捅了几刀。祁老锅连连后退,一屁股跌坐在死尸的身上,脸上显出极其痛苦的表情。

“别坐在它身上!”狗娃暗暗着急,又不能喊,只能朝师傅拼命递眼色,忽然,他觉得不大对头,祁老锅的嘴角也流出血来,那袋猪血怎么会跑到师傅的嘴里去?

祁老锅口齿不清地说着什么,狗娃只听清了一个字“刀……”,狗娃朝手里的匕首看了一眼,顿时吓傻了,这不是那把有开关的匕首,而是一把真正的匕首,异常锋利,鲜血顺着刀刃,滴滴答答流到地上。显然,匕首被人调包了。

狗娃把凶器扔在地上,哭喊着师傅,扑上去想救他。

“小王八蛋……”祁老锅最后吐出这几个字,气绝身亡,一头倒在死尸身上� ��

“师傅!对不起!”狗娃抱住祁老锅的尸体,哇哇大哭起来。

哭了半天,狗娃就觉得有人递给他一块手帕,他稀里糊涂地接过擦了擦眼泪,这才发现不是手帕,而是一截裹尸布。

狗娃吓得跳了起来,原来死尸的手已经从裹尸布里伸了出来,眼睛也睁开了,盯着他看哩!

“狗娃,你别怕……”死尸居然开口说话了!

狗娃惊出一身冷汗,眼泪一瞬间都蒸发了。

死尸费力地把祁老锅的尸体推开,然后坐了起来,姿势僵硬,不知是身体被裹尸布包着的缘故,还是它本来就是死尸的缘故。

“狗娃,别伤心了,你不是故意的,你师傅的死完全是天意。将来到了官府,我可以为你作证……”

死人居然安慰起活人来!狗娃擦了擦眼泪,发现自己的眼泪早就干了。

“你……你是鬼?”

死尸苦笑了一声:“实不相瞒,我叫陶谦成,阳岁三十四,阴岁才满月,还是个婴儿哩!”

对方实话实说,狗娃狂跳的心稍稍安定下来。

“我生前也是个赶尸匠,算是你的老前辈吧!可惜,我没有你们师徒俩这么勤快,背着一具沉重的尸体,穿州越省、走乡过村,日夜兼程赶路,也太累了!我就想出一个偷懒的办法,把尸体的头割下来,等到了下家的时候,随便找一处荒坟孤冢,刨一具死尸,把人头割下来,再把那颗头换上去,用线一缝,用衣领子一遮,保证看不出破绽。前来迎接遗体的亲人,只看脸来辨认,哭天喊地的,谁会注意身体的变化?所以我的小魔术从未被识破过!”

说到这儿,它哀叹一声,“可是,正应了那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我做孽太多,后来染上天花就死了。我死后,过鬼门关的时候,阎王爷殿前的判官对我说,那些被我割取头颅的冤魂都去告我的阴状,说我不讲职业道德,破坏行业规范,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判官面前,我为自己辩解了几句,我请不起阴间的辩护律师,阎王爷也不会为我指定,只能靠我自己了。后来,判官似乎动了侧隐之心,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在冬至前背九九八十一具死尸,完成任务,孽债就一笔勾销,可以获得转世的机会,否则把我打入地狱的最底层,一辈子受煎熬。”

“你干吗要离间我们师徒?”狗娃战战兢兢问。

“只不过跟你们开个玩笑,套套近乎,可没想到……”这位叫陶谦成的“老前辈”望了祁老锅的尸体一眼,颇有些遗憾。

“你师傅已经死了,你不用难过,也不必自责,比起我做的孽不过是芝麻绿豆。这样吧,你师傅的尸体就由我来背,从今天起我要背九九八十一具,他是我的第一个!以后的事情我就要靠你们了。”

“你们?”狗娃没听明白。

“束老板!”叫陶谦成的死尸喊了一声,门吱呀一声开了,店主笑嘻嘻走了进来。

正是这个人,把匕首偷偷调了包。

望着目瞪口呆的狗娃,“陶老前辈”解释道:“在你们师徒投宿‘来来客栈’的第一晚,我就找到了束老板,刚开始,他也被我吓了一跳,好在束老板是见过世面的,我们很快有了沟通,签了一份特殊的‘阴阳协议’,他协助我完成指标,作为酬谢,我在县城钱庄里还有一些存款,全部归他。”

狗娃恍然大悟,为什么一路上死尸的份量越来越轻,是陶谦成的鬼魂正在飘离自己的躯壳。

“如果我不想帮你呢?”狗娃问。

“我就去报告乡警察所,说你偷师傅的钱,被他发现了,就杀人灭口。我、店里的伙计,我们都是目击证人!”束老板威胁道,“凶器上还有你的指纹,到时候看你怎么狡辩!”

狗娃顿时泄气了,师傅是被自己亲手杀死的,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罪证捏在人家手里呢!

“束老板,干吗这么凶?狗娃是个懂事的孩子,他做赶尸匠是生活所迫,想攒点钱盖房娶媳妇。放心吧狗娃,以后跟着我干,保证不让你吃亏!”

“陶老前辈”蛮会打圆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狗娃除了乖乖就范,别无选择。

“老前辈,以后我怎么称呼你?”狗娃问。

“随便啦,陶大哥、老前辈,都可以,哪怕叫我死鬼也行啊!”陶老前辈大度地说。

“狗娃,我们抓紧时间,你把裹尸布从我身上解下来,给你师傅包上,然后我们就上路吧。”

狗娃做赶尸匠,“陶老前辈”做背尸匠,背着祁老锅的尸体,朝着乡关大道走去。

来的时候是三个,走的时候还是三个,只不过祁老锅与陶谦成交换了位置。

祁老锅做了一辈子赶尸匠,没有女人肯嫁给他,一直光棍一条,狗娃只知道他的老家在二十里地外的祁家村一带,到了那里,跟村里的长者说一声,就说祁老锅遭遇强盗被杀害了,把尸体一埋,堆个坟头,狗娃跪在坟前哭两声,磕三个头,就可以了。

这以后,凡是投宿在“来来客栈”的赶尸匠,都会遭遇死尸失窃的怪事。他们在傍晚抵达,得到老板与伙计热情的招待,有热水擦洗,有热饭热菜,还烫了一壶酒。

这一觉睡下去,特别香甜,特别舒服,这也难怪,酒里下了蒙汗药。等到一觉睡醒,身上财物都在,躺在角落里的尸体却不翼而飞,于是找啊找,屋里翻箱倒柜,从店里找到店外,附近的草丛、沟渠都被翻了个遍,连粪坑都用竹竿搅过了,除了臭气熏天,一无所获。

当他们垂头丧气来到下家的时候,一路上想好的借口都没用上,死者的亲人告诉他们,赶尸匠已经把遗体送来了,亲人已经入土为安,酬金也付掉了,你们是来做售后服务的吧?

两名赶尸匠悻悻而回,一路上破口大骂,没见过这么抢生意的!!

他们哪里知道,“来来客栈”已经变成了打劫赶尸匠的“专门店”,主谋是陶老前辈,马仔是束老板和狗娃,两个世间的人与一个阴间的鬼坑瀣一气,专干半路劫尸的阴损勾当。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数字在累积,九九八十一具的指标完成在望了。

这天晚上,“来来客栈”又来了两个赶尸匠,束老板见惯了赶尸匠,马上觉得他们与众不同,首先听口音是外乡人,一双眼珠子不停转来转去,打量着周围,显得十分警惕。

伙计照例殷勤招待,将他们引进楼上的屋子,提来一桶热水给他们擦洗,端来热饭热菜,还有一壶热乎乎的烧酒。过了半个时辰,杯盘狼藉的食盘放在了屋子门口,饭菜都吃光了,但是那壶烧酒原封不动,留在了盘里。

滴酒不沾的赶尸匠,倒是头一次碰见。

不喝酒,蒙汗药就不起作用,怎么办?狗娃、束老板和“陶老前辈”连夜商量起来。商量的结果,束老板决定拿出他压箱底的宝贝——奇散迷魂香(都是江湖上用的玩意),在屋门口点燃,气体顺着木板的缝隙漏进去,很快就弥漫了小屋的空间。

狗娃用毛巾捂住口鼻,一个人摸黑进去,把死尸背了出来,两个赶尸匠躺着一动不动,毫无反应,这种香气可以麻痹人的神经系统,陷入昏睡状态,至少可以维持三到四个小时。

狗娃和“陶老前辈”准备上路了,就在背死尸的时候,心细的束老板忽然叫起来:“喂,你们看它的脖子!”

死尸的脖子上用黑色的线缝了一圈,是皮匠用的麻线,看来尸体的头被砍下来过,又匆匆缝了上去,缝得很粗糙。

陶老前辈说:“以前我把头缝上去,一定要选与肤色相近的线,米色或白色,决不会用黑线,很容易露破绽。”

难道这两位赶尸匠跟陶老前辈一样,属于“偷工减料”的主儿?

他们解开裹尸布,检查死尸的身上,有了更惊奇的发现,死尸的胸口、肚子、大腿、胳膊,都有子弹穿透的弹孔,数一数,竟有七个之多,就是说这个倒霉鬼先挨了七枪,又被斩首,什么人对他的仇恨如此之深?

撩开死尸的裤腿,他们又发现小腿和脚的肤色与众不同,呈现一种深褐色,好象长期浸泡在酱油里,非常奇怪。

“我知道他是谁了!”束老板第二次惊叫起来。

湘西一带也有土匪出没,各踞山头,扯起大旗,其中有一个绰号叫“铁脚李”的,他的势力并不是最大,却最具传奇色彩。此人姓李,没人知道他的名字,据说他长了一双铁脚,能够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堪比关公骑的赤兔马!

铁脚李原系驻四川某师机枪连的一名排长,属于第八战区司令官胡宗南的部下。自古有一种说法,叫兵匪一家,当兵的嫌军饷少,不干了,只有极少数跑回老家,大多数连人带枪一道失踪,藏入山林为寇,至少在中国,土匪大都是这样来的。

“铁脚李”枪法好,心狠手辣,很有感召力,很快聚集了一批亡命之徒,他们烧杀掠货奸淫,无恶不作,老百姓深受其害。

扶马县新来一位唐县长,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当众发誓要铲除匪患,还百姓一个清平世界。唐县长说到做到,亲自率领县里的保安团,朝铁脚李的匪巢进攻,一场战斗打得昏天暗地,铁脚李的手下虽然个个不怕死,武器却比不上保安团的精良,人员损失大半,铁脚李带着几名亲信从后山小道逃离。

唐县长凯旋归来,百姓夹道欢迎,地主乡绅在县城最大的酒楼里大摆庆功宴,轮番敬酒,歌功颂德,唐县长有点晕晕乎乎了,放松了县城的戒备。他并不了解铁脚李是个什么货色,你杀他一名手下,他起码要杀你十个人报仇雪恨。众人举杯欢宴之时,铁脚李带着几名手下,趁着夜色潜入唐县长家中,见人就杀,把所有财物洗劫一空,可怜唐县长的太太和女儿都惨遭毒手,而且是***,惨不忍睹。

唐太太曾拼命反抗,用碎镜子扎伤了铁脚李,使他逃离时行动迟缓,被闻讯赶来的保安团截住,一场枪战,铁脚李身中二弹,被俘,几名手下死的死,逃的逃。唐县长回到家里,见到妻女的惨状,顿足捶胸,哭得昏死过去。醒来以后,听到匪首铁脚李被俘获,咬牙切齿,闯入保安团的监牢,根本不用审问,拔出手枪,把五颗子弹全部倾泻在仇人的身上,铁脚李也不含糊,至死骂不绝口,扬言到了阴曹地府还要找他来算帐。

铁脚李的尸体被马拉着,游街示众,然后在县政府门前斩首,头颅悬挂在城墙上,尸身遗弃在城墙下,围观的百姓无不拍手称快,也为他们的父母官——唐县长的不幸遭遇扼腕叹息。扶马县的匪患,就这样以两败俱伤而告终。

眼前这具死尸,无疑就是被斩首的铁脚李,所谓的铁脚,其实是脚上的肤色着深,看死铁色而已!

那两名动作生疏,却又异常警惕的“赶尸匠”,肯定是铁脚李的手下,他们不忍看老大暴尸街头,决心要安葬他,于是趁着夜色,把城墙上悬挂的头颅取下来,拖走尸身,草草缝合起来。若要把铁脚李的尸体运出县城,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装扮成赶尸匠,阴锣一响,人们避之不及,谁会想到这是铁脚李的部下在偷运他的尸体?

终于离开了县城,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这间“来来客栈”里,有人对他们携带的尸体怀有特别浓厚的兴趣。

束老板忧心忡忡地说:“看来,那两个赶尸匠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等他们醒过来发现铁脚李的尸体不翼而飞,怎会善罢甘休?必定找我的麻烦,你们两个溜之大吉,可我怎么办?客栈怎么办?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倒霉的还是我!”

狗娃还是头一次跟土匪打交道,吓得不轻,连声说:“束老板说得对,土匪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我们有家眷,还要在这里谋生,千万不能去惹他们。老前辈,我看这一次就算了吧,把尸体放回去,下次再等机会。”

陶老前辈没有马上回答,阴飕飕的眼睛里,射出一道阴飕飕的目光。

“你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农历十一月二十一,明天就是冬至,是我的最后期限!这段日子我们合作得非常愉快,从狗娃师傅开始,已经完成了八十具,这是九九八十一具的最后一具了,你们却要我放弃,你们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还是存心要我在地狱的最底层受煎熬,永世不得翻身?”

狗娃和束老板面面相觑,这段时间确实合作得非常愉快,每次背尸体的时候,老前辈还会说两段阴间里的笑话,逗得前面的狗娃忍俊不禁,时间一长,他们居然忘了这位“陶老前辈”的真实身份,现在,陶老前辈终于露出了狰狞的面容,令他们不寒而栗。

狗娃和束老板就象被投进老虎笼子的一对羔羊,面对懒洋洋的老虎,居然上前跟它打招呼,直到听见一声虎嗥,才瑟缩到笼子角落去了,哪里还敢提什么要求?

束老板的判断完全正确,那两名赶尸匠,正是铁脚李的贴身保镖,一个叫钱麻子,一个叫刘秃子。他们冒着被保安团抓住的风险,偷偷运出了铁脚李的尸体,促使他们这么做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忠诚,也有别的原因。

一路上,他们小心谨慎,对伙计端来的热饭热菜,钱麻子先吃,等待片刻,看没什么异常反应(怕有人往饭菜里投毒),刘秃子再吃。对那壶酒,尽管他们很馋,喉咙口痒痒的,仍然克制住了,滴酒未沾。

束老板点的迷魂香,其实是江湖上常用的东西,梁上君子们爱用,明火执仗的土匪却不屑一顾,但并不代表他们毫无戒备,睡觉的时候,他们会在口鼻上盖一层特殊的纱布,起到类似口罩的保护作用。所以,尽管他们吸了一点迷魂香,但吸入的剂量有限,才半个小时左右,钱麻子就醒来了,嗅到空气中残留的异味,觉得不对头,爬起来检查,大吃一惊,忙把刘秃子推搡醒了。

这一方提前醒来,那一方却因为产生分歧,耽误了时间,就在狗娃和陶老前辈背着铁脚李的尸体,准备离开客栈的时候,两方遭遇了。

“抓强盗啊!抢死人啦!”钱麻子怪叫起来。

钱麻子和刘秃子都想不通,自己才是正宗的强盗土匪,居然被人打劫了,这叫什么世道?真是岂有此理!两个人拔出腰里的武器——驳壳枪,冲了上去。

束老板毕竟是江湖中人,事已至此,惟有一拼了,他大喊一声:“你们快跑,我来掩护!”从兜里抓起一把白色粉末状的东西,撒了过去,这是一种江湖暗器,能迷住人的眼睛,呛住人的口鼻,钱麻子和刘秃子猝不及防,一个眼睛睁不开,一个呛得直咳嗽。

小试牛刀,居然成了,束老板暗暗高兴,但他接下来做了一件蠢事——扑上来夺枪。刘秃子的手指本来就扣在扳击上,有人企图夺枪,他随手就扣了扳击,砰砰砰!子弹毫不留情地洞穿了束老板的胸膛,他后退数步,扑翻了一张桌子,桌上的煤油灯打翻在地,火苗很快引燃了木头地板,冒出缕缕青烟,散发出一股焦味。

狗娃跑在前头,听见枪响,吓得尿裤子,腿一软,乒乒乓乓从楼梯上滚了下去,半天爬不起来。陶老前辈背着铁脚李的尸体跟在后面,由于楼梯狭窄,狗娃又横在前面,挡住了去路,一时难以脱身,急得直叫狗娃的名字,催他快起来。

钱麻子拼命揉着被白粉迷住的眼睛,模模糊糊看见前面有个人影,估计是抢尸者,就猛扑上去,抓住一样东西不放他走,被抓住的恰恰是铁脚李的脑袋。陶老前辈感觉到被后面有一股力量牵制住了,他难以转身,就拼命挣脱。钱麻子根本不知道跟自己较劲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来自阴间的鬼。一人一鬼把铁脚李的尸体象拔河一样,你拼命往前面拉,我死命往后边拽,就听“嘶啦!”一声,脖子上缝的一圈麻线本来就不怎么牢,现在全部断裂,脑袋和身体彻底分了家。

由于惯性,陶老前辈一个前扑,被横躺的狗娃狠狠绊了一下,整个身体就象纸飞机一样,从楼上飞了下去,结结实实摔在地上。

毕竟是“老前辈”,不同于常人,索性来个就地十八滚,一直滚出了客栈的大门。整个过程,铁脚李的尸体趴在他背上,服服贴贴,居然纹丝不动。

钱麻子因为惯性一个后仰,摔个仰面朝天,脑袋也脱了手,顺着楼梯骨碌碌滚了下去,正好掉在狗娃怀里。狗娃捧起来一看,竟是一颗人头,吓得一声惊叫,夺路而逃。

客栈外面,一片黑沉沉,天黑,地黑,天地连成一团浓重的墨色。赶尸匠走惯了夜路,能够从天上的星星辨别方向。狗娃估计陶老前辈朝东面跑了,跟着往东的方向跑去,其实陶老前辈恰恰是往西边去的,双方背道而驰了。

从这以后,他们再也没有碰过头。

煤油灯燃起的火渐渐在客栈里蔓延开来,风助火势,来来客栈很快陷入一片火海,伙计们见束老板已经丧命,顾不得救火了,弃店逃命。就这样,束老板连同他的“劫尸专门店”一道葬身火海。

钱麻子和刘秃子也跑了出来,不辨方向,朝北边一头追了下去。

陶老前辈背着铁脚李的尸体,疾步如飞,如同武侠电影里的“草上飞”,遇到小沟、土丘什么的,嗖一下就跨了过去,要是现在跟跨栏冠军刘翔比赛一下,陶老前辈绝对能把刘翔远远甩在后面。

跑着跑着,忽然他发现往同一个方向有三个黑影也在快速移动,速度甚至超过自己。陶老前辈非常惊讶,意识到它们肯定不是人!

果然,三条黑影迅速包抄过来,将他拦截,为首的身穿一件黑色官袍,头戴官帽,面色似焦炭,左手持一册生死簿,右手握一支狼毫笔,他就是阴间的判官。旁边两个随从,青面獠牙,赤身**,只在腰间围了一条虎皮裙,光着脚丫,脚踝上挂着一串铃铛,手持一杆象鱼叉一样的兵器。陶老前辈知道,它们是夜叉,地狱的看门人。

“陶谦成!”判官厉声道,“时辰已到,你未能完成背九九八十一具尸体的任务,奉阎王爷之命,前来捉拿你!”

“判……判官大人!”陶谦成上气不接下气地道,“我已经完成指标了!”

“胡说八道!你只背了八十具死尸,还差一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尔休想瞒天过海!”

“第八十一具就在我身上!”陶谦成说着使劲一甩,把铁脚李的尸体摔在地上,扑通一声。可是出乎意料,判官连看都不看一眼,发出一阵冷笑,“陶谦成,你好好看看,这也算尸体吗?它的头哪儿去了?你还不如去背一头死猪!”

陶谦成低头一看,呆若木鸡。

判官大人哼了一声:“过去你做赶尸匠,就偷工减料,破坏行业规则,阎王爷收到很多关于你的投诉!今天网开一面,给你赎罪的机会,你依旧劣性不改,弄虚作假!来呀,将他给我拿下!”

两名夜叉大喝一声,扑上前来,不是用手抓,而是用叉挑,陶谦成来不及反抗,上身就被第一杆鱼叉戳了一个透心凉,第二杆鱼叉戳在他的大腿上,将两条腿扎透,可怜陶老前辈变成了一块港式叉烧,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将他打入地狱第十八层,永世不得翻身!”

“得令!”两名夜叉挑着这块大叉烧,飕飕飕,快如疾风,迅如闪电,瞬间消失在鬼门关前,留下陶老前辈的哀鸣还在空气里飘荡。

判官在生死簿上做了记录,不小心记错了地方,还好,他的狼毫笔带橡皮头,擦掉重写就是了。判官要回去向阎王爷交差了,临走前,朝地上的无头尸瞥了一眼,似乎不忍心看它被遗弃在这片荒郊野地,就撒了一道咒符,无头尸马上自燃起来,很快烧得只剩一把骨头了。

狗娃一路狂奔,虽然比不上刘翔,比比史冬鹏还是绰绰有余,但他怎么也追不上陶老前辈,就这样一直到跑不到为止,停下来喘息。

“这样也好,以后再也不用跟他打交道了……”

狗娃暗暗庆幸,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一直紧紧揪着一撮头发,头发下面是一颗脑袋,正是匪首铁脚李的头。

狗娃忙把它扔了,那颗头骨碌碌在地上滚了两下,遇到一道小土坎,停下不动了,原来紧闭着的眼睛忽然一下子睁开了,直楞楞地盯着狗娃,狗娃吓坏了,因为那双眼睛实在特别,眼珠是白色的,晶莹透亮。

一阵恐惧过后,狗娃不禁对这一对奇特的眼珠产生了兴趣,毕竟是赶尸匠的徒弟,见过世面,他壮起胆子,把那颗头颅重新捧在手里,仔细研究那对眼珠,忽然心头一阵狂跳,二话没说,就把那对“眼珠”抠了出来,留在手掌心里的,是两颗质地上乘的珍珠。

这两颗珍珠是唐县长府上的财物,被铁脚李一伙洗劫了。

狗娃还发现,在铁脚李的两个鼻孔里,塞着两团大大的“鼻屎”,抠出来一看,不得了!一枚祖母绿宝石戒指,一枚蓝宝石戒指,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昂贵的“鼻屎”了。

不仅如此,铁脚李的口中还含着一根金条,为了撬开他紧闭的嘴巴,狗娃不得不把他的牙齿敲下来几颗,结果又有了意外收获——三颗金牙。

五分钟不到,囊空如洗的狗娃就变成财主了。

钱麻子和刘秃子之所以誓死保护铁脚李的尸体,是因为他们把老大的身体当成了藏宝箱,内脏挖空,填满劫来的金银珠宝,甚至连眼珠、鼻孔和嘴巴都不肯放过。这具尸体不敢说价值连城,起码也是腰缠万贯。

狗娃一家搬到了县城。狗娃的娘是北方人,包的饺子特别好吃,于是盘下一家饭馆,改成风味饺子铺,从开张第一天起就生意兴隆,成了远近闻名的饺子大王。狗娃是少老板,在厨房帮着擀饺子皮。如果食客们知道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的饺子是从一位赶尸匠的手里擀出来的饺子皮,估计十个有九个夺门而逃,剩下一个趴在桌子上呕吐……

这一年的冬天,湘西一带的农民经常可以看见两个异乡人,他们到处挖掘土地,不管农田还是荒地,几乎到了见土就挖的程度,这两个人一个脸上长麻子,一个头上光秃秃,挖的时候,通常是一个人挖,另一个在旁边望风,显得十分警惕,好象在挖什么宝贝。可是他们挖得很浅,顶多挖到三尺就放弃了,另找一处继续挖,没人知道他们在挖什么。到了来年春天,原本封冻的土地被他们挖得松松软软,春播的农民既省了时间又省了力气,在期待丰收的同时,憨厚的农民们都暗暗感激这两个异乡人,并默默地为他们祝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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