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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人生路,谁是生命中的过客?谁又是可以陪你相扶一生的归宿?

程遥第一次遇见狄慕的那年,程遥六岁,狄慕只有三岁。程遥那天穿了一件米黄颜色的小西服——他从小到大一直都很喜欢浅色,咖啡色的领结,亚麻色微长的头发被发胶固定住,平顺地贴在头顶。

小程遥由保姆带着,例行每天的散步,走到临近程家所在洋房的拐角处,他正好看见了小狄慕——一个街头乞儿,浑身脏兮兮的蹲在角落里。

程遥后来都说不清是动了怜悯之心这种对他而言绝对奢侈品的东西,还是被街头小男孩独特的眼神吸引住了——那时候狄慕的眼神就足够犀利。总之他让保姆将路上吃剩下的奶油圈给小乞儿送过去。

小乞儿茫然望着手里香软的糕点,凑到嘴边刚刚张口想要咬下去,却又停住了。他四下张望,看见了小王子一般的程遥。

那一望,便是幼小的狄慕,脑中所能勾勒出的所有美好,都无可比拟!程遥一双褐色的大眼睛,眼角微微有些下垂——这让成年后的程遥的神色始终带些悲天悯人的意味,狄慕称之为“保护色”,额头上贴顺的亚麻色头发衬得他皮肤白净,相貌虽然还没有出落成日后倾倒众生的风姿,可已见精致。

狄慕当场就傻了,他看看程遥,再看看手里的奶油圈。奶油圈是这样天神一般的小哥哥赠送的,这让狄慕比真吃了甜品心里还要甜!

为了表示感谢,小乞儿站起身,脚步踉跄地向小哥哥走去。他幼稚地认为,程遥和他在孤儿院认识的哥哥们一样,拉拉手就可以玩到一处。但是,就在他走到程遥面前,伸出脏兮兮的小手要去和小哥哥拉手的时候,“小王子”突然后退一步,嫌恶地捂住鼻子,瓮声瓮气:“好臭!”

事态急转直下,小乞儿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抓住手中的奶油圈狠狠地掷在“小王子”的脸上,新鲜的淡奶油顺着程遥的小脸直流到漂亮的衣服上,两小孩当街打架,一塌糊涂!

程遥比狄慕大了三岁,从小在家锦衣玉食,程家家主又特别重视孩子的拳脚训练。反观狄慕,年龄就已占了劣势,那天他刚从孤儿院跑出来,饿了整整一天,哪里还有力气打架。所以这两个孩子大家,狄慕只有挨揍的份儿!

程遥掐住狄慕的脖子,用稚嫩的力量施展刚刚学会的锁喉技能。狄慕被掐得满脸通红,但依旧不屈不挠地抬脚踹对方。

后来两个孩子被保姆分开,程遥被带走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威胁狄慕:“你等着!”

狄慕回了一句:“我等你!”

程遥和狄慕,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做一对冤家。

不过那时候他们都还小。程遥天真地认为——尽管他长大成人后最讥讽的就是天真,眼下的生活会无休无止地持续下去。他永远都是程宅里的小王子,而街角永远都会坐一个小乞儿。他们生命中的交点,只是每天散步时互相的瞪视。

永远到底有多远,实在是耐人寻味。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小孩子眼中的永远,那就只是弹指一瞬。

程遥过九岁生日那一天,狄慕悄然离开了,正如他毫无生息地来。他从此在程遥的生活中消失了。不知为何,回家路上每当看到空空荡荡的街角,程遥感到心里也空了一块。倒也不是小乞儿在他心中占了多么重要的位置,他只是为少了一个可以斗嘴的“敌人”而闷闷不乐。

如果程家没有遭遇轩然大波,父亲没有失踪、母亲没有抑郁而终,那么他们便只能成为对方生命中一个毫不起眼的过客。

然而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谁说得准呢?

程家家道中落,程遥也和妹妹程嫀被赶出了大宅,寄住在朋友家。那时候程遥只有十五岁,却担负起养家的重担。正经公司不敢聘用童工,可他和妹妹要吃饭,他就必须出去挣钱。

程遥在一家建筑工地打工,每天负责抗装满混凝土的麻包,生活过于沉重的负担以混凝土麻包的形式降临在他的肩头,这时候的程遥,已然和六年前金尊玉贵的“小王子”判若两人。

工地上有专供工友住宿的工棚,可是程遥依旧坚持每天回家看望妹妹。他和狄慕的再一次相遇,就在他的归家途中上演了。

用狄慕的话来说,程遥有时相当的一根筋!狄慕偷了程遥的钱包,钱包里其实没有几块钱现金,以程遥的谨慎性格也不可能在钱包里放置证件,可程遥愣是追了狄慕四条街,终于把他憋在了死胡同里!

当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胡同里没有路灯,两人看不清对方的脸,不过这不妨碍打架。

程遥练过拳脚,但他已经在工地上消耗了一天的体力,因此实力难免大减。而狄慕这些年在社会上小偷小摸,也练就了一手街头小混混的本领。他们这一次开打,已远非当年的小乞儿和“小王子”的小孩打架可比了。

几招过后,程遥顿觉狗咬刺猬无从下口,狄慕的实战经验太过强大,且种种下作手段,都被他用得如行云流水。程遥只得放弃了他正统的打法,两人毫无章法地缠斗在一起,最后干脆抱在一起在地上打滚!

这一次换成狄慕掐上程遥的脖子,狠声道:“服不服输?”

但是他随即感到右手手背被锋利的刀片穿透,一阵锐痛袭来,与此同时耳畔响起程遥的声音:“该认输的是你!”

两个人都是硬骨头,都不肯做那个提前认输的人,因此他们的对峙进入胶着阶段。尖锐的锋刃越扎越深,疼得狄慕手上用力,勒得程遥剧烈地咳嗽。

蓦地,程遥突然笑了,他刚想说什么,就听狄慕哑声道:“我们两个现在,像不像尖嘴长腿鸟和贝壳?”

程遥只略想了一下,居然懂了,而他适才发出笑声,也是想到了“鹬蚌相争”的寓言——那是狄慕所知道的屈指可数的寓言,可惜他当时还说不上来那四个字。

程遥:“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啊,笨蛋!”

于是狄慕说道:“趁着渔翁还没来,放手吧,你才是笨蛋!”

他说完这话,也不等程遥的回答,手上率先撤力。程遥的刀片略微停顿片刻,也终于从狄慕手上拔除下来。

两人仰面,躺倒在幽暗的胡同深处,因刚刚凶狠的争斗而呼呼喘气。不知何时,粗重的喘息声,变成了一串串此起彼伏的鼾声。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程遥睁开了眼睛,他茫然地坐起身,不明白为什么会睡在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里。

他想站起来,却觉得右侧大腿被什么东西压住不能动弹了,借助朦胧的天光,他看见一个脑袋正枕在他腿上,睡得正酣。

前一晚的记忆,瞬间回流般涌向眼前。程遥故意蹬了蹬右腿:“喂,起床了!”

但是,狄慕的脑袋只随着他这个动作左右颠了两下,随即在程遥的裤腿上蹭了蹭脸颊,继续睡。

程遥:“……”

静默了一秒,程遥狠命摇晃大长腿,晃得狄慕脑袋直接着地,呜呜囔囔问道:“地震了?”他睁开迷蒙的眼睛望过来,不管怎么说,人终于醒了。

程遥可没时间理会他,他都懒得多看对方一眼,利索地站起身,摸了摸依旧很痛的脖子,抬腿就走!天亮了,他又要去上工了。

狄慕赶紧跟上,将伤手搭在程遥肩头:“喂,昨天你把我扎伤了,你不带我去医院看看啊?”

程遥不理会,继续走。

狄慕:“要不我们私了?你给我几百块钱,我就不找你麻烦了。”

程遥回答得很痛快:“要钱没有,要命也不给。”

似曾相识的感觉,让狄慕加紧脚步,赶在程遥前面,这时候他们终于看清了对方的相貌。程遥冲口而出:“你是小乞丐!”

狄慕居然很惊喜:“怎么是你,你不就是洋房里的小……混蛋吗?”他其实差一点就说出了“王子”两个字,但是想到从相识以来程遥的表现,狄慕还是果断放弃了“小王子”的表象。

走出胡同,正好是一处早餐摊。这样的早餐摊在清晨城市的角落里比比皆是:油锅里用来炸油饼油条的油已经发黑,蒸笼里一屉又一屉的包子摞放在一起,蒸笼也不干净,可是食物天生散发出的香气,驱赶了清晨起来头脑还不甚清醒的食客心中的疑虑,纷纷坐下来就餐。

程遥自始至终都很清醒,可是他缺钱、又很饿,就只好坐在这种廉价的地方享用早餐了。

狄慕没有钱,所以只好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

程遥吃了两个包子,突然想起小时候给狄慕的奶油圈。他抬头,看到此时狄慕眼神中和当年如出一辙的饥饿神情,莫名其妙地心软了,他招呼早餐摊主:“照我的早餐再来一份。”

再来一份干什么,他没有说。又一份早餐被摆在程遥身旁,狄慕不等对方相邀,立即坐下狼吞虎咽开始吃包子。

程遥皱眉看只顾低头吃饭的狄慕,忍不住摇头,吃相太不雅了!

狄慕两腮分别塞了一个包子,口齿不清道:“你在看什么?”他说话的样子,活像一只花栗鼠。

程遥:“我在想,你会不会像小时候那样,把包子也甩到我脸上来。”

狄慕赶紧摇头,就在程遥以为对方是因为感恩而摇头的时候,就听狄慕嘟囔了一句:“我真舍不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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