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65、土地清理(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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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则认为:“如今免除徭役,土地不分官民,只以高下而论,会有大量的佃户脱离地主,租种官田;但是,还要注意在土地清理中官民勾结,欺报瞒报。”

张凤连连称是:“首辅之言极是。刁民胥吏相互勾结作弊造假由来已久,他们会千方百计偷逃田赋甚至李代桃僵。”

这是个大问题。如今天高皇帝远,下面地头蛇猖狂得很。

张凤开始叨叨这些家伙的手段,只是一大串的名词,汪舜华听不大明白,也闹不清具体怎么操作。

这要从大明的基层管理体制说起。

大明朝皇权不下县,但是太祖皇帝对基层并不是放任自流的。他为了确保基层稳定、节省行政经费,做了很多探索和尝试,最终确定了里甲制。

按照制度,每110户编为1里,由丁粮最多的10户担任里长,其余100户则称为甲首;各里中无力承担差役的鳏寡孤独人员,则带管于110户之外,称为畸零户。每年由1名里长率领10名甲首前去服徭役,并管理一里之事。因此,里长以10年为一个周期轮流担任,先后顺序则根据丁粮多寡预先编排。

汪舜华不能不佩服太祖皇帝的雄才伟略,居然能够想得出这种方式——难怪孙猴子叫嚷着“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虽然皇帝不能大家轮流过把瘾,但眼前的土皇帝“里长”“甲长”倒是都可以体验一把。

这种将人口居住、土地占有和赋役责任高度结合的机制,编排时自然要考虑各里之间人丁事产的均衡问题,因而不可避免的对富室大户聚居的村落进行分割;同时,有资格当“里长”“甲长”的人多了,大家都跃跃欲试的,相互勾心斗角的也就多了,不容易抱成一团,干活的时候也不敢太过分,从而抑制宗族势力、树立地方政府权威。

但是,要认为从此可以一劳永逸高枕无忧,那是痴人说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拉大、人口的增长和迁移,里甲制度不可避免的走向瓦解。

现在没有办法发身份证,更没办法到基层去建立党支部,因此里甲法不可替代。

以前里甲以土地和人口为核心,承担纳税、徭役和社会管理的职能;社会管理汪舜华压根儿就不提——脚趾头都能想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最后说话的还是有钱有势的。所以即便里长们最初可信赖,现在恐怕不为害一方就不错了。

治理基层,还得靠基层政府。

但是现在不能提,否则农村出现权力真空,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别说完全废除里甲制度,汪舜华只说:“鱼鳞黄册太过繁琐,既然现在人丁税和徭役已经取消,就不必再在黄册里单独开列,只按照土地编号,记录流转就行;人口单独造册统计。”

但这项提议遭到了空前的反对,包括于谦,也坚决认为不行:“鱼鳞黄册是太祖定下来的,不可以轻动;而且即便废除了徭役,把人口和土地绑在一起,也有利于农村稳定。圣人云:‘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如果在黄册上体现不出来户口名下的土地,只怕权势者兼并土地更加肆无忌惮;如果百姓看不到名下还有土地,那么他们不会安心生产。如今荆襄、福建、两广一带流民甚多。太后应以利民之心,出安民之策。”

汪舜华点头:光图省事了,怎么就差点忘了,土地虽然束缚人,但反过来说也能安定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这个时代还是干这个时代的事情吧。

鱼鳞黄册的内容没有变化,但谁都知道,人口统计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土地才是核心。

但是土地清理过程中,也是有许多问题的。在逃避责任的时候,永远不要低估人类的智慧和创造力。

隐瞒人口的不去说了,就单单说怎么隐匿土地的。

张凤是个妙人,看出汪舜华是真想办事的,也知道她一直在宫里,没多少机会接触实际,于是给她举了个例子。

农民李四,祖坟上冒了青烟,攒了点钱,买了一百亩地;但他没有功名傍身,没法减免税赋。于是在朝廷攒造黄册前夕,找到甲首、里长,请他们设法周全。

等册供清单下来,里长填写各户情况,就把原本属于张家的三十亩,分别写在三十户人家名下。

这些穷人不识字,就算把清单拿给他们看,也不过是走流程。只是等交税时,才会奇怪比往年多一点。里长就这说官差要求的,或者索性说这是杂科。因为摊下来也不多,何况杂税本来就说不清楚,也没人深究。于是,这三十亩田赋就让别人扛了。

这种把自家田地偷偷分在别人名下的行为,就是“飞洒”。

李四还不知足,想进一步减免。

于是接着想办法。前年管下发生过一水灾,赵大、钱二两家都淹死了。这两户人家列入“开除”,人口绝了,名下田地荒废,自然也没法交税。现在就把李家的二十亩地,分别挪到这两户人家名下,省下赋税之苦,这叫“死寄”;前面记在活人名下的,就叫“活洒”。

李四有个远房的穷亲戚李老五,人口凋零,只剩一个老婆子。甲首将其列为畸零带管,不在正管之列。里长就把李四的小儿子,写在这老婆子的户下,打着分家的旗号带过去十亩地;甚至索性伪造几个姓名,把田产化整为零,转移到这些户口之下。这种伪造户口、分散家产来逃税的办法,宋朝叫做“诡名挟户”,如今叫做“花分”。因为人口少了,该承担的徭役自然也就少了。

但李四还不知足,想着再少点;这就不是里长能做主的。于是李四找到县衙户房负责黄册和鱼鳞图册的主事想办法。

主事就给他出主意:“按照规定,土地交易,如果是两人私下买卖,签的地契叫白契。这个交易上报给衙门,由官府验证后盖印,才算正式过户,叫做红契。”

李四此前从吴六那里那买了十亩地,只签了白契,不去衙门办过户,而是留在他名下。这样衙门里没记录,黄册和鱼鳞图册自然也就体现不出来,这就是“全不过割”。

李四还从王九那买了十亩地,刚给一半地办了红契,另外一半就让王九接着耕种,定期交租子就成,这就是“包纳”。

户房都会有专门的书手和算手。书手负责誊写档案记录,算手负责计算,把账簿调整做平。这些人都是当地人,家里世袭做这桩勾当,彼此之间关系密切。他们相互配合,天衣无缝。

后湖驳查的时候,监生不可能去问每一户的具体情况。只看里册数字有无出入,比对无误,就核验通过。

汪舜华问:“明明土地已经买卖,怎么甘心替别人交田赋?反正是白契,卖家还不能收回自己的土地吗?”

呵呵,就知道你还是太简单了。

打啊,打服为止。

张凤说的乐呵呵的,汪舜华听得拔凉拔凉的。不错,李四能一口气买百亩土地,难道还缺了银子?随便找几个看家护院的壮汉,往几个倒霉蛋家门口一站。纵然不愿意,也只能忍气吞声。

法律上不承认不要紧,在地方上,拳头硬就是真本事。

张凤继续说,假使李四家买了十亩上好的水田,因为这回卖家有权有势,他不敢冒犯,于是串通主事,在档案里将上等的水田改成下等的盐碱地,重税变轻税,这就是“埋没”。

李四还不甘心,又找了本乡的秀才。虽然没有授官,但有资格减免赋役。他把自家十亩托献到人家名下,就不必交税了,这就是“诡寄”。

此外,虚报死亡、隐漏资产、改换户籍、虚报灾荒、捏甲做乙、浮收税粮都是他们常用的办法。

一句话,只有你们想不出来,没有他们干不出来。

偷逃田税都有这么多手段,逃避徭役自然也不在话下。

张凤没有详细再说下去,只是感叹:“臣当年在南京,听地方官吏谈起,一些人仗着权势人口横行乡里,上户诡称中户,中户诡称下户,甚至上户竟成下户,而下户却反而成了上户。富者有连阡之田,却从不承担任何赋税徭役;贫者无立锥之地,却什么都不能免除。只能卖田卖地,卖儿卖女,甚至远走他乡。这才真是‘人之道,损不足而以奉有余。’”

张凤没有接着说下去,但汪舜华可以想象得到。靠着这样的方式,李四从小地主成为大地主,再干点其他的营生,或许能成为富翁;如果有个争气的儿子,考上了秀才,就能光明正大地免除赋税徭役;如果能考上进士,那更是不得了,恐怕当年的乡邻为了偷逃田赋徭役,都跑来依附。

这样下去,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朝廷收上来的税越来越少,小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难挨,直到突破临界点,星星之火遂成燎原之势。

要不怎么说历史的周期律呢。

汪舜华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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