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三章 弗利动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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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的清晨,弗利一身脂粉味地从会所的门走了出来。

接到主人和田圭一的命令后,他立即出发了,目的地是英雄高中。

在他左脸上有个鲜红的巴掌印,不是跟会所的女人调情时被打的,而是他的主人和田圭一在半个小时前打的,到现在还火辣辣的疼呢。

这完全是因为他早上问的那个蠢问题:“主人,您身为一个怪人,是怎样通过华夏国英雄协会在入境机场布置的层层安检,进入华夏国的呢?”

和田圭一当即打了他一巴掌,然后告诉他:“蠢狗,老子当然是用了欺诈宝珠啦。这珠子虽然不耐用,但是老子空间袋里有的是。”

弗利当时就愣住了。

空间袋?就是那个怪人间口口相传,性价比最高,需要在怪人协会使用500怪人点数才能够兑换的道具吗?

欺诈宝珠?弗利就更不敢想象了,欺诈宝珠只有怪人中的土豪才用得起。怪人们在使用了这玩意之后,就不会被英雄协会的“正义之拳”系统发现告警,可以让怪人隐藏身份,在英雄协会的眼皮子底下活动,真可谓是怪人们居家旅行必备神器。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兑换欺诈宝珠所需的怪人点数十分高昂,同样需要500点,并且这样珍贵的欺诈宝珠,在使用一次后就会消失,更悲催的是,欺诈宝珠隐藏怪人身份的效果也只能维持短短的一天时间,一旦怪人在这一天时间内出手攻击后,宝珠效果便会立刻失效。

整整500点怪人点数啊!抵得上一个空间袋了啊!普通的E级怪人需要冒着生命危险袭击十来个E级英雄,连续得手,才有机会凑齐500点怪人点数,拿来兑换这样一次性使用的欺诈宝珠,简直太奢侈了吧!即使是点数充裕,实力强大的D级怪人,在兑换这样昂贵的欺诈宝珠时,也需要考虑再三。

主人只是在E级怪人中排行第一位,却说他的空间袋里有的是欺诈宝珠。

主人果真这么阔绰的话,想必主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C级,不!甚至是B级的怪人在罩着他。

我,弗利时来运转,可是跟上了一个背景雄厚的主人啦。

随后,弗利欢天喜地地接过主人的命令,离开会所,动身前往英雄高中,准备到那里去发动袭击,制造怪人事件。

虽然说英雄高中是华夏国英雄协会总部的冠名高中,就在华夏国英雄协会总部的眼皮底下,一旦发生了怪人事件,英雄协会很快就会派出强大的英雄赶到现场,在那些强大的英雄面前,仅仅在E级怪人中排行1958位的弗利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

但是,他的主人和田圭一已经向弗利做出了保证,说他随后就到。

那样的话,弗利还担心什么?

英雄高中那些皮肤娇嫩,身轻体柔的漂亮小姑娘,弗利早就垂涎欲滴了好吗!

先前做小混混的时候,弗利就曾经专门去英雄高中门口踩点来着,可是他徒有这个色心,没有那个色胆,最终还是没敢下手。

后来机缘巧合,弗利当上怪人了,就更不敢靠近英雄高中了。

万一叫哪个路过的厉害英雄发现了,轻则抓去怪人监狱,重则当场打死,弗利只有一条命,何必冒那个风险呢?

由于会所距离英雄高中也不远,步行也只需要0分钟,所以弗利决定徒步走过去。

在去英雄高中的一路上,弗利倒是看上了几个穿着英雄高中制服,长得不错的小姑娘,但是,他忍住了。

他牢牢记得主人安排他做的事。

主人让他袭击英雄高中,可不是单纯为了掳走几个小姑娘而已,而是要试探一下,高文市英雄高中今年有什么厉害的英雄苗子出现。所以,贸贸然在学校外面就掳走一个英雄高中小姑娘的话,除了迫使英雄高中加强警卫,使得英雄协会全城搜查以外,一点儿作用也没有啊。

据弗利私底下不负责任的推测,主人和田圭一以前肯定跟从高文市英雄高中出来的英雄交过手,吃过亏,故而对英雄高中怀恨在心,甚至于不惜千里迢迢坐飞机从日本赶来,来找英雄高中的晦气。想必,当初跟主人交手的那个英雄一定是个厉害角色吧。

又有一个腰细腿长的漂亮女高中生从弗利的身边婷婷袅袅地走过,带来一阵极其好闻的香水味,弗利贪婪地吸了一口,痴痴地望着她美丽的背影出神。

最后他艰难地咽了咽口水,还是没有行动。

他么的,身材真像我的前女友啊。

弗利忿忿地想。

他把手伸进牛仔裤口袋,掏出一包烟,熟练地从里面抽出一根,正想点上,牙齿又隐隐地疼了起来。

弗利想起了昨晚碎掉的两颗牙,又想起了主人和田圭一给了他一拳之后对他说过的话:“给你长点记性,以后不要抽了,因为我讨厌烟味。”

唉,摊上了个不爱抽烟的主人啊。

弗利叹了口气,摆了一个投棒球的姿势,把那包烟,连同手中的打火机,通通掷了出去。

那包烟连同打火机在空中划过一道难看的弧线,最后重重地砸中了绿色垃圾箱的边沿,弹开以后掉落在地上。

“切,三分球不中。”弗利向地上吐了口唾沫。

不知道怎么搞的,弗利早上愉悦的好心情开始变得糟糕起来。

前女友的那张俏脸不断浮现在弗利的脑海里,冲击着他尘封已久的过去,让他想起不堪回首的往事,也让他的情绪逐渐变得暴躁、亢奋起来。

弗利在通向英雄高中的马路上快步走着。

那些讨厌的麻烦的事情,真该死,拜英雄高中那个刚刚路过的漂亮女高中生所赐,他又想起来了。

弗利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父母长年累月在外地打工,两三年才回来家一趟,弗利从小便跟着爷爷一起住。按说这家里还有一亩三分地,爷爷辛勤劳动的话,加上父亲母亲隔月寄来的钱,还勉强能够吃得饱饭,养活这祖孙两口人。可是偏偏爷爷生性好赌,一年辛辛苦苦的收成,往往一夜就输的精光,家里还欠下来一屁股外债,别人劝他还不听。弗利如果不是个男孩子的话,想必早就被他爷爷抵押给债主做童养媳了。

所以弗利自小成绩就很差,上初中时便辍学了。

某一天,他趁爷爷睡觉的时候,从家里偷了0块钱,带上两件冬天穿的棉衣和一块干粮,就坐上了开往县城的客车。

在县城里,弗利打了两天工,既嫌累又嫌赚钱少,最后辞了工作,找个老大拜了山头,当上了小混混。

由于弗利下手狠毒,打架不要命,深得他们老大的赏识,很快在一群小混混中出人头地,成为了一个小混混头目,手里头有点余钱,也交上了一个在美容院上班的女朋友,娟子。

说起娟子,她可漂亮了,身材也是超级棒,在当时的弗利眼里,娟子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弗利跟娟子处了一段时间,然后……

然后,娟子就被他老大看上了。

然后,娟子转过头来,就跟了他老大。

弗利气愤地喝醉了酒,抄起砖头去找老大评理。

然后他就被打成了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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