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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那顿早饭,狄慕就算跟上程遥了。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狄慕看到当年遥不可及的小王子,落魄到口袋里没有几块钱,身上穿的是地摊货,每天清晨还要赶去工地上工,狄慕居然很开心!

天地良心!狄慕有这样的想法,不是出于嫉妒,他只不过觉得惟有这样,他和程遥的距离才能被拉近那么一点点。尽管这个时候,他们还不知道彼此的名字。

工地上的活儿很好找,当天程遥就获得一位名叫狄慕的工友,外带一只聒噪的乌鸦。

狄慕:“我知道城堡主人姓程,那你叫程什么?”他一直管程遥原先住的花园洋房叫“城堡”。

狄慕:“你怎么从里面出来了?要是我也能住进那么豪华的城堡,打死也不搬出来!”

狄慕:“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就告诉你我叫什么。”

狄慕:“好吧,我先告诉你,我姓狄,名字是孤儿院院长给起的,我告诉你你可不准笑话我!”

麻包下的程遥,终于舍得抬头看一眼狄慕了,就算他孤傲高冷,可毕竟还是孩子,多少还残存点好奇心。

狄慕:“我……我叫狄仁杰。”那个时候,他还不叫狄慕。

“噗……哈哈哈……”随即沉闷的“窟腾”一声,随即是程遥叫痛的声音。

原来程遥正在抗麻包,负重这类体力活,就要憋足一口气,快速将重物移动过去,最忌讳的就是中间“漏气”,轻则麻包坠地,严重的话都可能内伤!

程遥一笑,那提前憋足的一口气便漏出,他就觉得胸腔一疼,赶紧扔下麻包,疼得捂住胁下蹲着。

狄慕赶紧蹲在他对面,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喂,说话!”

程遥狠命揉肚子,憋了半天挤出两个字:“走开!”

狄慕傻眼了,他讷讷地不知所措,没得罪这大哥啊,前一秒不是还把对方逗笑了,后一秒就翻脸了。

程遥觉得疼痛好了一下,才说道:“你站我跟前,我就控制不住想乐,暂时别让我看见你,噗……”说到最后一点,他又笑出了声,继而疼得五官错位。

狄慕放下一点心,挪到程遥身后:“那我站你后面,等你不想笑了再叫我。”

程遥也不敢过分蹲着,工头来回来去巡视着呢!他感觉好些了,便站起身,拽住麻包的两个角,一个用力甩到后背上,这时候狄慕又站出来了:“你好些了吧?”

麻包下的脑袋点了点头,迈步向前走去,狄慕也赶紧跟在后面。

一天下来,两人其实也没有功夫聊上几句,不过只要狄慕在程遥眼前晃一晃,程遥的嘴角就难免会浮出一点笑意——他一辈子笑得最多的时候,其实就是在那个穷困潦倒的特别时期。

下工后,狄慕理所当然地跟着程遥一起走。

程遥笑问:“谁给你起了这么霸气的名字?”

狄慕:“是孤儿院的院长,孤儿身上有名字的话,就用原来的名字,没有的话院长就从《上下五千年》里给找个名字。”

程遥忍不住好奇:“你的小伙伴里,还有哪些名字是从《上下五千年》里起出来的?”

狄慕:“有个小孩叫白居易,他最喜欢拔院长种在院子里的花,经常被罚站。还有一个男孩,叫秦始皇。后来来了一个小妹妹叫武则天,可是她和秦始皇很好,哭着要和秦始皇一个姓,院长没办法,只好给她换了名字叫秦二世……”

程遥:“求别说了!”

狄慕睁大黑亮亮的大眼睛,颇为好奇。他过早从孤儿院里跑了出来,只知道这些名字来自一本厚重的趣味历史书,可是这些名字的主人在历史上都做了些什么,他还无从得知。

程遥叹口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说道:“你以后别再小偷小摸的了,这次幸亏被我碰上,要是遇到厉害的主儿,还不抽死你!”

暂时还叫狄仁杰的狄慕低头,看一眼手上的伤口,很想说:我偷了好几年,谁也没有你这么狠!

程遥:“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每天一起去开工,把工钱交给我,我管你饭吃。”

“嗯!”狄慕想都不想,立刻掏兜。程遥那句“以后你就跟着我吧”委实太有吸引力,至于对方会不会骗他的钱,根本就不在狄慕的思考范围里。

在十三岁的狄慕心里,程遥还是当年那一身米黄颜色小西装的“王子”,尽管他现在穿着寒酸的地摊货,可是就算是麻袋片,穿在程遥身上,都能传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赶脚。

小狄慕掏了半天的兜,可惜什么都没掏出来。

程遥:“怎么了?”

狄慕把自己的兜翻转过来,从兜底露出两根手指头,难得腼腆道:“兜漏了……”

程遥就差冲他挑大拇指了:“您都这样了,还出去偷东西?你就算偷了金银珠宝,也得漏掉!”

狄慕跟着程遥进了西点屋,眼看着程遥买了一块水果慕斯,他望着洁白的奶油上的红樱桃,拼命咽了下口水。

接着程遥又带他去了一趟市场,买了些熟食蔬菜,虽然每样都只买了一小点,但是却非常讲究。

程遥拐进了居民楼里,狄慕赶上程遥的步伐:“你吃的可比我吃的好多了。”

程遥没好气看他一眼:“这不是我们的晚饭,这是嫀嫀的。”

狄慕略感遗憾地“哦”了一声,摸摸鼻子:“反正跟着你,有的吃就行!”

程遥兄妹暂时寄住在朋友家,门一开,穿着粉红色公主裙,头上扎着蝴蝶缎带的小女孩一头扎进哥哥的怀里:“大哥。”

如果程嫀不是穿了裙子、留着长发,狄慕直以为自己看见的是当年的“小王子”。

程嫀吃饭的功夫,程遥让狄慕脱下褂子,找来针线帮他缝兜底的口子。狄慕只有这一件褂子,早就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褂子刚放在程遥膝上,程遥就禁不住皱眉:“好臭!”

狄慕脸都绿了,当年就是因为这两个字,让他和程遥打了一架。

程遥有些洁癖,即便是现在这样的环境下,他每天回家都要擦去身上的汗臭味,换上洗好的衣服。可是他的洁癖,从小就在街头泥堆里耍的狄慕,又怎能理解?

狄慕:“我怎么闻不到臭?喂……”

不等他说下去,程遥就把他推进了卫生间,接了一盆水直接兜头浇在狄慕身上。

程遥:“你自己好好洗洗,我去给你找干净衣服。”

半小时后,程遥带着洗好后换上干净衣服的狄慕,又从居民楼走了出来。

狄慕比程遥小了好几岁,身量居然也不小,程遥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刚刚好。

程遥再次走到刚刚的市场,买了六七个馒头,却不买一点蔬菜。狄慕看得相当费解,两人一径走进附近的一片林子里。

狄慕忍不住问哈腰在草丛里寻找的程遥:“这是要干什么?”

“找吃的。”程遥头也不抬地说道。

草地里会有什么吃的,狄慕不清楚,他当时以为程遥是要挖草根吃!

程遥弯腰前进,不时拨弄着脚下的草,只要草里一有动静,他就立即扑上去,捕获一只只蚱蜢。他回头看兀自傻站着的狄慕,命令道:“站着看什么,还不过来帮我逮蚱蜢。”

两人收获颇丰,程遥升起篝火,将串好的蚱蜢在火上烤,快熟时洒上从家里带出来的盐花……他手法娴熟,动作快捷,不一会儿一串烤的金黄、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美食就递到了狄慕面前。

狄慕一把抢过来,焦黄的烤蚱蜢在唇齿间发出焦脆的声音,肥厚的脂肪如同醴酪流淌进喉咙里。他大嚼着食物,几乎要把舌头吞进去。

程遥表面上装出不在乎的样子,但今天终于有人来和自己分享美食,他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那一串串了六七只烤蚱蜢,狄慕因为饥饿暂时忘了给他提供食物的人,当他吃到还剩最后两只的时候,一丝理智回流,他将剩下的两只推给程遥:“你吃!”

“我再烤,没看见还有这么多吗?”

但是狄慕坚持着将那两只蚱蜢递到程遥嘴边,一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架势。

程遥也不再退让,大方地吃掉剩下的食物,然后两个人继续烤蚱蜢——贫瘠岁月,仍旧愿意分享食物的伙伴,比大熊猫都珍贵!

两人就着馒头,将所有捕获的蚱蜢分食殆尽。狄慕居然吃撑了,他已经好久没吃到这么好吃又舒心的一餐饭了。

吃饱后两人直接仰躺在草地上,看月亮东升、看满天星斗。

狄慕在这样柔和的光晕下昏昏欲睡,突然,他猛打一个激灵,睁开眼皮看躺在他身边的程遥:“我都知道你妹妹叫程嫀了,可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程遥,路程的程,遥遥无期的遥。”程遥平躺着,冷静地观察天上星斗,他没有一般人在吃饱喝足后表现出来的倦意。相反,夜晚的程遥,较之白日更为冷静。

狄慕“哦”了一声,重新闭上眼,算是记住了这“遥遥无期的路程”。他当时还无从得知,程遥这个名字,将渗透到他生命的最深层。

这样的时光,他们携手过了五年!有一次狄慕居然逮住一只居民楼里走失的大公鸡,两人把鸡杀了,开剥后洒把盐就是一顿美餐。

程遥不再天真,可狄慕却天真地认为,这样的时光,可能会长伴两人。他们可以一直这样无忧无虑地上工,下工后照顾程嫀,然后和程遥去找食物……

那是狄慕和程遥人生中最珍贵的记忆。日后当他们把自己的名字,经营成符号,当他们站在那个万众瞩目的位置,财富伴随声名接踵而至。

他们曾经在情人节以令人咋舌的价格包下全市风景最优美的西餐馆就餐,从法国空运来的紫色蜗牛,澳国出产的生蚝,有价无市的珍贵年份酒……他们都曾一一品尝,但是他们所吃到的,只是食品本身的味道,却少了当年伴随简单食物一起吃到嘴里的那份况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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